多斯大剧院是鄂尔多斯市七大文化重点工程之一,大剧院是鄂尔多斯市标志性文化建筑,总投资36160万元,总用地面积2.27公顷,建筑面积38700平方米,于2006年5月26日开始动工,2008年8月竣工。该剧院地下一层,地上3层,建筑高度44.4米,分大圆(剧院)、小圆(音乐厅)及中间连接带三个部分组成。
大剧院以蒙古民族男女的两顶帽子为设计理念,建筑寓意汲取了鄂尔多斯蒙古民族男女头饰造型,建筑线条流畅而富于动感,彰显了歌舞民族特有的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。是集剧场、音乐厅、影视文化区及办公区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建筑。